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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2月 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后,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现场口头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丁朝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朝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雄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监事施清波先生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岩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海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迎星,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林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具有教授职称。曾任福建省闽清县林业局干部;福建林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福建林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学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主任;福州大学产业经济学学科硕士点负责人、福州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硕士点负责人、福州大学旅游管理学科博士点负责人、福州大学校首届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文科);香港公开大学福光MBA项目导师;阳光学院酒店管理学科带头人;福建工程学院校督导组成员;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理事。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迎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静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奕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林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