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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初,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其中也明确提出: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违法购买的住房登记发证。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一号文件再次有针对性地对于城镇居民到农村购房、购宅基地和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做出禁止性规定,更具政策导向性和权威性。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扩张建设用地挤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实践中确实存在农村宅基地私下买卖的现象,出现以租代买违规改建高端民宿的案例,还有地方以发展乡村旅游项目为名,变相获取大量宅基地,然后改建度假村和养老别墅等。过程中由于农民和城镇居民信息、经济实力等方面明显不对等,农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基本利益得不到保障,甚至失去宅基地和基本生活保障。禁止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也是为了杜绝退休干部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打破宅基地公平的分配秩序。另一方面,城镇居民挤占宅基地资源导致农村建设用地紧张,在利益的驱使下出现占用耕地的情况,影响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此项政策出台在维护农村土地管理秩序、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农民权益与社会公平方面有重要意义。
文件还为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指明了更多方向,提出“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还对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等进行了部署。随着政策实施,释放资源潜力,改革红利惠及农民,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