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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 金年会体育- 官方网站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2 17:42: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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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 金年会体育- 金年会官方网站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无锡邦奇”)、无锡晓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绩溪多利养殖有限公司(简称“绩溪多利养殖”)采购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绩溪新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绩溪新城酒店”)和绩溪县多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简称“绩溪多利酒店”)采购酒店服务等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9,200.00万元。

  据初步统计,公司2024年度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实际发生金额为13,368.42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向关联方绩溪多利养殖采购食品实际发生额为13.24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向关联方绩溪新城酒店和绩溪多利酒店采购酒店服务等业务实际发生额为13.59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实际发生额为5,240.49万元(实际数据以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预计范围内。

  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考虑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绩溪新城酒店、绩溪多利酒店和绩溪多利养殖的服务水平和服务价格,公司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继续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向关联方绩溪多利养殖采购食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向关联方绩溪新城酒店、绩溪多利酒店采购酒店服务等业务,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邓丽琴、曹达龙、蒋建强、曹燕霞回避表决。详见刊登于2025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董事邓丽琴、曹达龙、蒋建强、曹燕霞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四)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1.8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18,607.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938.6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2,668.7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3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及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1.8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18,607.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938.6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2,668.7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3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及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详见刊登于2024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自动化工厂项目”、“常州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电池托盘、冲压件生产项目”、“盐城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冲压生产线技改项目”已达到建设投产时间和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212.6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等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1.8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18,607.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938.6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2,668.7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3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拟结项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自动化工厂项目”、“常州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电池托盘、冲压件生产项目”、“盐城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冲压生产线技改项目”,截至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已达到建设投产时间和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其予以结项,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1月31日节余的募集资金为5,212.6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下同),其中“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自动化工厂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06.14万元,“常州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88.48万元,“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电池托盘、冲压件生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512.73万元,“盐城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93万元,“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冲压生产线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1万元。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自动化工厂项目”、“常州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电池托盘、冲压件生产项目”、“盐城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冲压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对上述项目结项,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212.6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募投项目后续如有其他资金需求,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